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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颐武呼吁:让“曹雪芹”吃上“红烧肉”
2009-12-24 09:36:56 来源:版权网 网友评论 0



上图为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著名评论家张颐武
 

    (版权网 许遐/文)2009年12月17日,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著名评论家张颐武出席了由北京市版权局任指导单位,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盛大文学主办,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全国工商联书业商会协办的“网络文学版权研讨会”。会议主题是研讨网络文学版权保护,提高全社会的版权意识,促进版权保护法律法规的完善,从而推动网络文学以及整个创意产业的健康、快速、有序发展。张颐武教授在会议上呼吁为网络文学知识产权付费,让网络上千万曹雪芹告别“举家食粥酒常赊”,能够“吃上红烧肉”
 

    张颐武说:我觉得今天这个活动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活动,我网络的作家们他们非常的不容易,他们在网上付出了大量的劳动,每天拼命地写,最后得到的报酬或者得到的收益和他的付出、和读者对他的喜爱有很大的差异。我们不给他们公正的待遇,是不公平的。

    我想这个事情有一个很深的原因,中国人觉得写东西是不算钱的,过去我们有这个传统,作家不应该要稿费,你是为国家写,作家从国家拿工资,都是国家给钱,给了以后你生活富裕,这个其实也不错,但是那个就养成一个习惯。我记得浩然有一次跟我说过,他在文革的时候出了一个书《金光大道》,大概150万字的作品,出完了以后,就给了他150块钱,他就很激动,他说这个钱真的不少,说明党对我很好。

    写作本身,为什么不可以当钱用?因为中国在计划经济以后有一个根本性的毛病,那个时候我们觉得自己出钱可以买的东西就是物体,我们只买物体,只买粮食、面,别的东西我们都假定由国家给你付了,电影的票价,那时候是全世界最便宜的,5分钱,就跟冰棍是一样的价钱,那个时候大家非常不习惯为知识,为软的东西付钱。

    为什么买书我们觉得有道理呢?因为不光是买作家的劳动,而是买一些纸回去,我们一般的想法都是纸要付钱。盗版的CD总是有一个盘,那个盘值钱。我们一般对内容觉得不应该付费,比如中国人不为服务付费,不为知识劳动付费,这是我们观念上的冲击。比如我们在这儿实行小费的制度一般不可行,吃饭的话,欧洲、美国15%的小费要付,但是中国如果说要15%的服务费,你会非常的悲愤,你觉得岂有此理,但是把服务费放在其他的地方你就会付了。所以我们有一个根本的观念,绝对不会为服务、知识这些东西付费。

    这个观念根深蒂固,其实是非常不合理的。我们会买80寸的大彩电放在家里面,看着非常过瘾,这个大彩电花2万块钱,但是这个节目如果让我付费我就非常生气。电脑我们买1万多的回去,但是微软的软件我们不付钱。

    这种观念一代一代地传下来,不为服务、知识付费,这样使得从事服务、知识劳作的人,得到的东西和他的付出就非常不相称。
网络作家提供这么多的作品,让我们的想象力不断的丰富,但是我们不愿意给他们钱,我们让他们自生自灭,让他活得不好,我们难道很高兴吗?这是不公道的。现在我们要的不是一个过分的要求,而是要给这些写作的人更多的公道,给这些做服务,为我们做服务的人更多的公道,我觉得一个社会只要给了这些人公道,这个社会才会更公道,才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所以今天我希望我们所有的年轻人,我们大家一起来改变这个观念,首先应该从我们自己开始改变。曹雪芹让千千万万的人受益,但是他自己,举家食粥酒常赊。
    我们精神上得到的感动需要付费,天公地道。知识产权要付费,没人敢说不对。但是我们内心里面的召唤、不对的习惯应该有一个改变。让作家们过得好一点,可以为我们贡献更好的作品,他的生命和我们的生命一样的,他给我们精神上巨大的鼓舞和安慰,这一点不是白来的。

    观念的革命已经到了临界点,从2010年开始我们可以把这个事情做起来,不仅仅要盛大文学做,要侯小强做,而是每个人都要从内心上有一个根本的改变。为你看的小说付两分钱、三分钱,这是个人的一小步;但是对我们对所有的世界来说,对我们所有的人来说就是一大步。为什么一大步?就是千万个曹雪芹都会发现,他有可能不再吃粥了,可以吃红烧肉。这样一个美好的未来,我们得共同努力。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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