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首例背景音乐侵权案以调解赔偿方式结案
日前,天津首例背景音乐侵权案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调解赔偿方式结案。经法院调解被告天津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就其涉案行为向音著协赔偿人民币两万五千元。
背景音乐是指在商场、饭店、酒吧、超市等营业性场所内,以机械表演的方式使用的音乐,其付费既是国际惯例,也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音著协)是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代表国内外音乐创作者(著作权人)统一管理世界范围内的音乐作品的许可使用,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许可及维权活动。
几年来,音著协在天津的背景音乐许可使用业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中原百货、劝业场、家世界集团、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世纪联华、乐购、易买得、易初莲花、万客隆等大型商场超市,假日、日航、滨江万丽、万丽泰达、赛象、天诚东方等四星级以上酒店及麦当劳、肯德基、星巴克、吉野家快餐等数百家单位,都主动缴纳了相关著作权费用。
天津市的发展规划确定将以滨海新区的发展为重点,逐步建设成为北方经济中心,而保护知识产权,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投资环境以及文化环境至关重要。音著协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大在天津的工作力度,对于愿意合法使用音乐的商家,除给予法律支持外,还将提供更多的音乐服务,而那些依然侵权使用背景音乐的商场(超市)、酒店、咖啡厅等商家,将面临被行政投诉或起诉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