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南昌又四家KTV拒缴版权费被诉侵权 即将开庭
2009-08-11 09:15:23 来源:新法制报 网友评论 0
  继迪卡乐休闲娱乐中心(KTV)因拒缴版权费被告上法庭后,南昌又有4家卡拉OK经营场所成为被告。10日,记者了解到,南昌市中院已经受理并立案,被诉的4家卡拉OK经营场所歌曲版权侵权案,将陆续在8月中旬、下旬正式开庭审理。



江西首例KTV侵权案庭审现场(资料图)

  南昌几十家KTV被列入维权范围

  5月14日,江西卡拉OK侵权第一案——音集协状告迪卡乐休闲娱乐中心侵权案件开庭审理。

  近3个月时间过去了,该案进展如何?8月10日,记者获悉,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之中。音集协相关负责人透露:“迪卡乐的进展情况,一切都还是未知数,现在不得而知。”

  据音集协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推进江西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音集协对经过沟通仍拒不支付版权许可使用费,同时继续侵权使用MTV音乐电视作品的卡拉OK经营场所,将根据权利人的委托逐步、分批诉诸法律。目前,南昌又有4家卡拉OK经营场所因拒缴版权费成为被告。记者了解到,南昌市中院已经受理并立案,将陆续在8月中旬、下旬正式开庭审理。

  为保证权利人的合法利益,音集协正在确定下一批的维权对象,南昌市后续已有几十家卡拉OK经营场所被列入维权范围。据介绍,今年8月,九江市也将进入卡拉OK歌曲版权许可使用工作的维权阶段。

  对于拒不支付著作权使用费的卡拉OK经营者,音集协将采取各种维权措施严厉打击侵权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已经被送达律师函和被行政投诉、民事诉讼的卡拉OK经营者,将一律按照国家版权局2006年第1号公告公布的“12元/包/天”的上限标准执行缴纳版权费。

  仅10余家KTV取得版权授权许可

  据了解,由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授权,江西省行政区划内卡拉OK行业版权使用费的收取和交付,由江西天合新纪元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天合)代理。日前,我省两家卡拉OK经营场所方糖KTV和金咏KTV,在2009年上半年分别缴纳了其所经营的卡拉OK经营场所的歌曲版权使用费,率先获得2009年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卡拉OK经营行业著作权许可使用证书。

  据悉,目前,多家卡拉OK经营场所正积极与江西天合接触,洽谈2009年卡拉OK版权费缴纳事宜。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南昌和九江仅有10多家卡拉OK经营场所,配合卡拉OK版权授权许可使用工作,主动支付了歌曲版权使用费。

  □文/图 实习生欧阳远媛 记者方维芳
跟帖区点击查看更多评论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