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业界人士指出,在数字图书馆方面跃跃欲试的谷歌很有可能受到此政策影响。谷歌早在2004年就开始对全球图书进行大规模的数字化建设并建立“谷歌数字图书馆”,为全球网络用户提供服务。2005年,面对谷歌数字图书馆项目的影响,其他巨头也开始着手迈向这一领域,例如微软一度着手扫描图书,然而最终放弃了这一设想。要知道,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将使这位巨头付出相当高的成本和精力。
在谷歌启动图书馆工程不久,便被美国书籍作者与出版协会推上法庭。与此同时,法国的作者和出版业集团在起诉谷歌在每天的数字化过程中“侵犯版权”。谷歌最终以1.25亿美元和1500万欧元为代价与这两国的相关人士与部门达成了协议。
目前,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就“谷歌数字图书馆”侵权一事提出抗议,更是被业内人士所广泛关注。也许,四部委本次通知的出台对谷歌来说,意味着在中国又要重蹈美国和法国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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