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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大代表:为三网融合制定相应法规
2010-06-03 15:32:23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网友评论 0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甘霖)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的话题一直广受关注。在正在召开的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张丽杰、黄亚英、杨洪等13名市人大代表提交议案,建议深圳市用好用活立法权,加快建立适应三网融合发展的法律制度,为三网融合提供法律保障。

  张丽杰等市人大代表认为为“三网融合”创造性立法理由充分,他们指出,目前国家层面的法律制度已不适应三网融合发展的要求;部门利益纷争导致《电信法》迟迟难以出台;即使《电信法》出台也不能越位规定其他两网;国外的成功经验表明立法能够促进三网融合发展;为“三网融合”创造性立法是落实国务院《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的需要。

  针对深圳市三网融合发展所面临的一系列现实问题,张丽杰等市人大代表建议从6个方面制订相应法规:一是尽快改变三网融合概念不明的现状,结束三网融合无法可依的状态,我市应积极进行先行性,尽快规范三网融合的概念;二是想三网融合顺利实施,必须设立融合的管制机构,对电信网和广电网络实行统一监管;三是要明确双向进入的业务范围,通过公平的双向对等开放,加强电信与广电竞争合作,促进技术融合和技术进步,实现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产业共赢,共同做大做强融合性业务产业价值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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