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是一个民族真正有力量的决定性因素,可以深刻影响一个国家发展的进程,改变一个民族命运。”这是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阐述的国家文化观。
2010年1月下旬,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我国电影产业跨越式发展指明方向;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到将发展文化产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八项“加快”之一;3月的两会上,在温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大力加强文化建设”成为重要题眼……2010年开春的几件大事,令两会上文化界的代表委员们颇受鼓舞。因此,如何继续创新理念、进一步推动中国文化体制改革,自然成为今年两会热议的焦点之一。
“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文化的意义不仅在于“人类心能所开释出来之有价值的共业”,更在于它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大国崛起、民族复兴,不仅依赖于物质的力量,更离不开文化的软实力、巧实力。在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经济发展最困难的2009年,逆境中破茧而出的中国文化产业显示出了凤凰涅槃的力量。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进入严冬期,以创意产业为核心的文化产业却逆势上扬——以“中国元素”为底蕴的中国文化产业不仅塑造了强大的国家文化形象,更为推动中国经济走出国际金融危机阴影激发出新的潜能。据统计,2008年至2009年,北京、上海、广东、云南、湖南等省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已超过5%,成为当地经济的支柱产业。
文化的发展,文化产业的振兴,离不开离不开一系列政策的扶持和保障:2009年9月26日,《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出台,提出了降低准入门槛、加大政府投入、落实税收政策、加大金融支持、设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等相应政策措施,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激励作用;2010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由电影大国向电影强国转变的总体要求……如果目光看得更为长远一点,中国文化产业的逆势腾飞显然更得力于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十七大以来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
体制活,则文化活;体制顺,则文化强劲。历经6年多的探索与奋进,眼下,文化体制改革已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如何在已有进展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动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是文化体制改革需要回应的时代课题。
文化体制改革的价值旨归,在于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文化创新,培育骨干文化企业,生产更多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某种意义上说,文化体制改革就是通过体制机制的革故鼎新,顺应市场经济的大局,因应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从生产关系层面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因此,文化体制改革除了“盘活”和“理顺”之外,更重要的还是要培养具有中国特色的、富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市场主体。
今年召开的全国文化体制改革会议上,刘云山指出,培育合格市场主体,是文化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也是衡量改革是否取得实质性进展的重要标志。因此,中国文化体制改革除了要“对好表”,循序渐进,还当借力经济转型良机,在管理体制、生产体制、投入机制、保障机制等方面拿出配套性的改革创新举措,重塑一批文化市场主体,形成了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相互促进的局面。一方面,积极融入经济发展方式快速转变的大势,立足于并服务于经济工作大局,寻求从文化层面纾解社会转型期的矛盾与冲突;另一方面,吸收并借鉴经济变革领域的新思路、新方法,在体制再造和机制转换上彰显“中国元素”,于经济转型中汲取科技的力量、自主创新的力量。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推动文化自身发展的需要,是加速中华文化走出去的需要,也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需要。文化体制改革如果能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相得益彰,或能实现两者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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